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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组织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积极投身抗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admin | 来源:组织科 | 关健词: | 发布时间:2010-7-19 11:07:04  返回上页>>

 

关于进一步组织动员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

积极投身抗洪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七月上旬以来,我县连续遭遇历史上罕见的暴雨袭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经济损失十分严重。为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服务和支持抗洪救灾,县委组织部于77日印发了《关于在防汛抗洪救灾中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各级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郧组发[2010]30号)。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按照通知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冲锋在前,奋勇抗灾,有效确保了全县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充分体现了全县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各级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广大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彰显了党的先进性。

当前,我县已进入主汛期,连日降雨不断,抗洪抢险形势依然严峻,救灾生产任务十分繁重。为进一步凝聚人心、振奋精神,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发扬不怕牺牲、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县委再次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再加措施、再次行动,把抗洪救灾工作与开展“保、提、增、创”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防汛抗洪救灾中实践创先争优,积极踊跃地投身到抗洪救灾第一线去,争当抗洪抢险尖兵,争当灾后生产自救先锋,在抗洪救灾中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力、增强基层组织活力,以抗大洪、防大汛、抢大险的坚强意志和奋力拼搏、自强不息的大无畏精神,努力把洪涝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夺取这次重大洪灾的全面胜利。

一、基层党组织要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紧急动员、迅速行动、有力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各级基层党组织要自觉担当防汛抗洪救灾重任,发挥凝聚人心、鼓舞斗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的作用,组建各类“党员突击队”、“党员救险队”,带领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团结奋战,顽强拼搏,抗御洪水袭击,积极组织灾后重建,切实成为团结和带领群众战胜洪涝灾害的坚强战斗堡垒。要严格落实抗洪抢险责任制,根据汛情的发展,正确部署,把握重点,使整个抗洪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要采取一切有效的措施,解决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要在抗洪救灾的实践中,检验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实效。

二、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挺身而出、身先士卒、模范带头,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以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精心组织,靠前指挥,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切实做好抗洪抢险的各项工作,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大意和松劲懈怠思想。要尊重规律,科学谋划,提高抗洪救灾的水平。要深入村组一线,现场指挥。要坚持一手抓防汛抗洪,一手抓发展生产,做到“两不误”,夺取抗洪救灾和经济发展的双胜利。

三、广大共产党员要冲锋在前,主动作为、无私奉献、勇往直前,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广大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扬临危不惧、不怕牺牲、敢于胜利的精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站在抗洪抢险和灾后重建的最前沿,经得起生与死、公与私、得与失的考验,切实做到哪里有险情、哪里最艰苦、哪里灾情最严重、哪里群众最需要,就出现在哪里,战斗在哪里,充分发挥顶梁柱、主心骨、带头人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实践创先争优,体现先进性,展示共产党员的时代风采。

四、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团结一致,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共渡难关,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团结互助精神。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主动参与抗洪抢险、抢修水毁工程,恢复工农业生产、安排灾民生活、疫病防治等工作;要迅速组织开展支援受灾乡镇的相关工作,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结对帮扶村开展抗灾救灾活动,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援抗洪救灾。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各种形式的抗灾自救捐助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援广大受灾群众抗灾自救,重建家园。

五、各级党组织要注意在抗洪救灾的关键时刻培养、锻炼和考察识别干部。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在“三重”(重点工程、重要工作、重大突发事件)工作中考察发现干部,把优秀年轻干部推到抗洪救灾第一线,在风浪中经受锻炼和考验。要注意掌握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抗洪救灾和恢复生产中的表现。各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财经纪律,坚守岗位,认真履责。对不顾个人安危、迎难而上、恪尽职守的要大力表彰。对关键时刻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或不服从指挥、不遵守纪律以及推诿扯皮、组织领导不力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况予以组织处理。要及时发现和树立在抗洪救灾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抗洪救灾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向先进看齐,在抗洪救灾中挺身而出,迎难而上,发挥作用,做出贡献。

                                                              中共郧县县委组织部

                            201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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