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开展救灾捐款活动的
紧 急 通 知
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场)党委、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人民团体:
近日来,我县遭特大暴雨袭击,导致山洪暴发,房屋、道路、田地等被冲毁,全县受灾人口5.8万余人,农作物受灾6.6万多亩,多家企业被洪水浸泡,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失。为了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尽快帮助恢复生产,县委要求,全县各级党政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要迅速行动起来,全力支持和帮助受灾群众做好抗灾自救和灾后重建工作。现就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开展救灾捐款活动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特别是7月8日的突降暴雨,雨量大,来势猛,给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受灾群众的需要高于一切。灾情就是命令。全县广大干部要积极响应县委号召,充分认识这次开展救灾捐款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发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精神,迅速行动,尽责尽力,向受灾群众献上一份爱心,用实际行动帮助群众战胜特大自然灾害,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通过救灾捐款活动,鼓舞士气,增强全县人民抗灾自救的信心。
二、要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把救灾捐款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作为正在开展的“保、提、增、创”主题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按照“自愿捐款、统一上缴”的原则,认真组织好捐款救灾活动。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积极带头,率先垂范,踊跃捐款。捐款由单位统一汇总后交县慈善总会(民政局),由民政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及时拨付到受灾对象。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开展好督查活动,及时通报活动的开展情况。
三、要加强宣传,鼓励先进。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宣传标语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县委宣传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进行采访,及时反映救灾捐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在县电视台、《郧县通讯》和县级网站上设立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和活动开展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捐款汇总点:县慈善总会(县民政局四楼)。联系人:关慧琴、卫丽,联系电话:7237661。
中共郧县县委办公室
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