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断深入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着力构建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为一体的覆盖干部选任全过程的监督体系,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使干部选任工作达到了组织满意、干部满意、群众满意的效果,使干部队伍呈现出风清气正、凝心聚力、埋头干事的风貌,有力促进了地方科学发展。
一、坚持正确导向,营造选人用人环境。县委特别注重干部选任工作条例和一系列制度规定的宣传学习,善于运用科学有效的方式方法加强干部绩效考核,在全县上下形成了“群众公认、突出实绩”的用人导向。
1、加大干部选任相关工作条例的宣传学习,打牢干部思想基础。始终把干部选任工作条例宣传学习作为提高干部选任水平的基础性工程来抓,深入学习《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尤其是今年四项监督制度颁布后,县委中心组率先带头开展专题学习,并就学习贯彻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实施方案》,强化了广大干部的学习责任。将四项监督制度编印成册发至各级党员干部,整合郧阳电视台、郧阳党员教育网和《郧阳通讯》等媒体资源,采取政策宣讲、专栏解读、动态跟踪等多种方式,调动党员干部自觉学习。确定6月份为“四项监督制度集中学习月”,通过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校集中培训、问卷测试和研讨交流等形式集中开展学习活动。全县累计组织党校集中培训6次,开展研讨交流会4场,发放测试问卷1万多张,基本达到了“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的效果。
2、建立科学的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以实绩论英雄。积极完善干部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考评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坚持从履行岗位职责中考察干部的德才。在考评内容上求“实”,把工作实绩作为考核的基本内容和评价的基本依据,制定完善了年终考核、任职考察、换届考核等10余项考评制度,形成了“以成效证德才、以实绩论英雄”的科学干部考评体系。在考评方法上求“新”,推行以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为基础,以换届考察、任职考察为重点的综合考评工作模式,有效解决了换届考察和任职考察失真、考评结果不全面等问题。在考评结果上求“效”,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任、调整和表彰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到考用结合。去年以来,全县有142名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经考评后被提拔重用。
3、注重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考察识别干部,形成崇尚实干的氛围。县委特别注重在重大项目、重要工作、重大事件中考察、识别、发现干部。近年,在应对金融危机、包保移民搬迁和工业园区拆迁等急难险重工作中,县委出台专门文件建立干部跟踪考察机制,及时发现并重用了一批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同时,积极选派年轻干部深入汉江二桥、“郧十”一级路、川路汽车工业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和移民外迁安置地担任联络员、协调员等,让干部在一线锻炼,经历考验。通过这些措施,使全县形成了“个人埋头苦干,进步组织关心,实绩群众评价”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过程管理,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县委积极推行“三个三”的工作方法,规范干部选任程序,扩大干部选任民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在提名酝酿环节坚持“三个听取”。一是听取上级部门意见。对属于任前到上级部门备案管理的干部,严格按照任前备案管理规定,在初始酝酿阶段,通过专人到上级部门沟通汇报,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对本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二是听取有关部门和干部本人意见。在干部酝酿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配备结构需要,主动听取和吸收乡镇党委、县直业务主管部门、执纪执法单位的意见建议。主动向干部本人解释干部调整配备政策,听取干部本人意愿,结合干部的能力、性格、专业等多方面因素,提出干部调配的初步意见。三是听取县四大家领导的意见。在领导班子调整配备中,合理设置空缺岗位人选的资格条件,充分听取县委委员、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成员意见,对空缺的重要职务,采取全委会或县四大家领导成员会议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初始提名人选。如在县委办主任、县财政局长等重要职位人选推荐时都采用了这种方法,反响很好。
2、在考察评价环节坚持“三个延伸”。 深化落实群众“四权”, 坚持开展全方位延伸考察,更加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领导班子和干部的真实表现。一是将考察评价延伸到考察对象上下级有关部门及本人所分管联系的单位,将考察纬度向纵向延伸,全面了解干部的工作过程和实绩。二是将考察评价延伸到直接服务对象,更加客观的了解考察对象的工作作风和服务能力。三是将考察评价延伸到信访、监察部门,从源头上杜绝“带病提拔”。
3、在讨论决定环节坚持“三个尊重”。一是尊重考察组意见。由考察组根据推荐考察结果提出干部考察对象的建议人选,报组织部门确定。县委常委会在讨论干部任免时,认真听取干部考察情况汇报,把考察意见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二是尊重组织部门意见。县委常委会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首先由组织部门介绍干部酝酿过程、干部考察情况和干部调配的具体方案,然后再由常委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提请常委会集体票决。三是尊重分管常委的意见。对空缺职位人选配备,进入决定程序前,在充分听取人事协商小组成员和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对该职位的配备条件和具体意见的基础上,还充分听取分管的县委常委对该职位人选的意见,意见一致后再提请常委会研究。
三、实行竞争择优,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县委大胆创新选拔方法,完善选拔方式和机制,不断加大干部竞争性选拔力度,有效提高了选任工作质量。
1、公开选拔年轻领导干部。为了不断优化我县领导干部年龄、文化、专业结构,2008年我们在十堰地区率先面向全省公开选拔了30名第一学历为本科以上的“80后”副科级领导干部(研究生学历放宽到全国范围)。这次选拔打破地域、身份和行业界限,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不仅调动了县内年轻干部积极参与,而且吸引了来自河南、武汉、恩施、宜昌等地的优秀人才踊跃报名,共有160多名考生经笔试、面试、调研和考察等环节角逐,最终遴选出30名佼佼者。目前,公开选拔的30名年轻干部都得到了提拔重用,分别担任了县乡领导职务或在重要岗位工作。
2、公开选拔年轻后备干部。2006年,面对县乡领导班子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状况,我们面向全县各系统、各行业、各单位公开选拔35岁以下乡科级后备干部。经过单位推荐、公开考试、组织考察等程序,从1300多名年轻干部中确定了300名乡科级后备干部,不仅补充了新鲜血液,储备了优秀人才,更重要的是为我县领导班子长远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三年来,我们对后备干部进行了全面轮训,并坚持对后备干部实行滚动管理,定期补充,优先从后备干部中提拔领导干部,优先从后备干部中选派挂职人员,先后有135名后备干部相继得到提拔重用,走上了领导岗位。
3、公开选调年轻干部。针对县直机关普遍缺乏年轻干部,机关干部队伍活力不足等实际问题,我们采取“跨部门、跨行业、跨系统”竞争上岗的做法,面向基层公开选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年轻干部。近三年来,共面向基层一线公开选调了三批次65名年轻干部进入县直机关工作。同时,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和用人需要,采取定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方式,坚持基本资格条件,突出专业要求,把各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到事业单位急需的工作岗位。目前,通过公开选聘到全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达到173人。今年,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76名大专以上学历的辅助性岗位人员,充实到机关工作,有效地改善了机关干部队伍结构。
4、公推竞聘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竞争性选拔机制,在事业单位推行“公推直选”领导干部。“公推直选”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初始提名,然后通过县委常委会票决面试人选,最后按照公示职位1:2的比例提交群众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领导人员。2008年,我们在县医院、郧阳科技学校、郧县实验中学等单位开展试点,首次公推直选了4名领导干部。2009年,又在教育系统公推直选了6名乡镇学校校长。通过公推直选,实现了“选一看二储三”的目的,把在公推直选中表现优秀的干部直接作为后备干部来培养使用,发现和储备了一大批优秀人才。
四、构建长效机制,加大选人用人监督力度。县委坚持将监督用人行为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始终,加强各方面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方位、立体式监督,构建干部选任监督的坚实屏障。
1、完善机制程序。一是成立县委人事协商小组,凡副科级以上干部都必须经人事小组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上会,坚决杜绝临时动议干部。二是建立县委书记与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沟通酝酿机制,未经沟通或意见不一致的不上人事小组会。三是建立广泛的酝酿沟通机制,广泛听取县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上级党委政府部门意见。四是涉及重要岗位的主要职位,事先征求市委组织部的意见,经同意后再进入程序。五是重要岗位讨论时,主动邀请上级组织部门派人参会,加强指导监督。
2、加强自我监督。县委积极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先后研究出台了《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职数管理暂行办法》、《郧县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公告暂行规定》等文件,建立和完善了干部任用动议制度、干部考察制度、干部配备方案酝酿制度、实行县委常委会票决制和县委书记末位发言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领导干部职数审核制度、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干部任用全程记实等一系列制度,加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建设,形成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干部选任自我监督,县委每年坚持“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就干部选任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将自查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和县委全体会议报告内容,促进干部选任工作民主化和科学化。
3、实行联动监督。建立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纪委、组织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信访局等成员单位组成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积极听取联席单位所掌握的干部动态和对干部选任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监督合力,实现联动监督。2009年以来,通过联席会议方式征求执法、信访等相关部门意见8批(次)289人,对1名拟任职干部进行暂缓任职。
4、强化社会监督。每年年初,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对上年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测评结果排名靠后和有信访举报经查实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任职,加强了对干部队伍选任的宏观监督。在干部选任的具体操作过程中,坚持干部考察公示制度、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干部试用期制度,加强社会各方面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如在今年从正科级干部中推荐3名享受副县级待遇工作中,事先组织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召开会议,及时宣传和发布有关干部即提即退政策,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使干部选拔任用的“四权”得到了更好地落实。